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2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0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1
有火化证明就可以了,
去殡仪馆补办一下,
估计是需要直系亲属才能补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1
对于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所(站)出具;非正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认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在农村的话,公民死亡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以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到户口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派出所的居民户籍管理室)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02
人都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 去开死亡证明的话 当然是可以开得到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