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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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9:24
采集员是由上级安排的
信息采集工作由各总支主要负责,确定信息采集员。组织好各支部、党员进行信息采集。6月9日前完成党组织信息采集,6月16日前完成党员信息采集。6月25日前组织部完成所有的信息录入。具体任务和工作步骤如下:
采集党组织基本信息。由党总支、党支部指定的信息采集员,通过查阅本党组织成立文件,对党组织进行采集,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6月9日上报组织部。
采集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向党员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
因外出、失联、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他人代为填写。因外出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6月16日上报组织部。
校核信息。党总支、党支部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居民身份证、党员名册和其它相关材料,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核对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不可使用签字章),盖总支章。
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盖总支公章,6月16日同所有《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一齐报送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