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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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离婚时不一定要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情形,则另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热心网友

结婚是双方的问题,在离婚的时候,有的是想要对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这也是他们之间认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受到了一些委屈,所以会要求对方去给赔偿的,但是有的人认为双方都应该付出,所以不需要给精神富养精神损失费

热心网友

正常情况之下,如果你在婚姻当中没有做出特别让人生气的事情,或者对人的精神方面没有太大损失的话,那么你就不需要对女方进行精神抚慰和赔偿,否则的话是需要的

热心网友

只有一方婚姻当事人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遗弃家庭成员的。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下,离婚法律上是没有规定有精神损失费这个东西的,除非你能证明对方给你带来的损害,那么*会根据这个伤害判决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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