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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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1
1、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长期居外人员,须先填写《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申请进行审核登记,确认参保人员选择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核发江西省异地就医卡。
2、办理异地就医卡
参保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员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员身份证)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或《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同时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已发的医疗保险卡收回。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卡暂停使用。参保人员回到参保地就医购药时,需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恢复使用参保地医疗保险卡手续,并交回异地就医卡。
长期居外人员每年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年度备案,并重新核发异地就医卡,没有办理年度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卡过期失效;转外就医人员本次就医结束后,异地就医卡自行失效。
参保人员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等期间,在异地发生疾病并就地紧急诊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本人或亲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并在医疗终结后按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相关手续,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转外就医时间一般不超30天
长期居外人员应在就医地选择2至3家不同等级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外就医人员可在参保地规定的转外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外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应办理转外延期手续。长期居外人员因异地居住地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治疗的,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再次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1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我是职场达人康小康,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医保卡办理异地就医的流程如下: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