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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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19 02:36


       社保各个地区都不太相同,一般情况养老需要缴纳15年到退休时才可以享受。

       而社保的医疗要求年数一般会更长,一般要求要缴纳20年以上,在退休后才可以享受。

        例如北京的社会医疗保险想在退休后享有,女性需要缴纳20年,男性需要缴纳25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3:44

不是昆山户口不能办理医保的。
办理昆山医保必须是昆山户口的。
一、参保对象和缴费时间
1.凡未参加昆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均可参加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的居民除外)。
2.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年缴费制度,每年年未预缴下一年度个人医疗保险费用。
3.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本市户籍的尚未及办理参保的居民,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基金补助渠道不变。7月1日后申请参保的,其当年度应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新生儿及转役军人除外)。
二、参保地点和参保手续
1.参保地点: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各镇劳动保障所或街道、社区和村委会。
2.参保手续:以前年度已参保的居民只需携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至上述参保地点办理缴费手续;新申请参加的,需携带户口簿及一寸照片一张。
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互转
1.参保居民进入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就高原则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原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结余的,结转到职工医保的个人帐户,继续使用。
2.参保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从其参保之日起的6个月内,如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根据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规定予以结报(发生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满6个月后自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3.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转移至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审核制度,具体手续由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办理时,其职工个人帐户有欠费的,应一次性补足;有结余的,结转到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继续使用(当年有职工医保缴费记录的,申请转入居民医保的人员,本年度应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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