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07:27
离婚双方原为*居民,后移居并取得身份的,应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仍保留*居民身份,例如仅在居住,但未领取身份证,而是继续持有*身份证的,则可在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由此可见,并不是离婚双方想在哪里离婚,就在哪里离婚,离婚的地点需要综合双方的户籍、居住地、婚姻登记地点等因素确定。也并不存在哪里离婚对女方更有利的问题。离婚时,应由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无论在哪里办理,所产生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五百五十一条人民*审理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