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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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5:35
以前研究秦代铠甲,所依赖的考古资料主要是秦俑坑将士身上的陶塑 铠甲。由此许多专家学者对秦代铠甲的类型、质地以及开合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推测和认识工作。而1998年试掘的秦始皇陵K9801陪葬坑出土的青石铠甲为秦代铠甲的研究提供了更 新的实物资料,对进一步了解和认识秦代铠甲提供了更为丰富和直观的资料。本文在这些典型材 料的基础上,对秦代铠甲的质地和开合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1�7
一、秦铠甲的质地�1�7
关于秦甲的质地到底为何,已有不少文章对此作了回答�1�7①。多认为秦甲的质地主要以皮质为主,同时,也存在金属铁之类的铠甲。对于前一点认识,笔者完全赞同,同时从另外两方 面对此加以进一步的论证。�1�7
第一,从当时各国甲胄质地情况来看:�1�7
在齐国,《国语·齐语》有管仲与齐桓公谈论以赎刑解决甲兵不足的一段对话。“管子对曰:‘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轻罪赎以盾一 戟’”。犀甲盾,均以皮革为质地。�1�7
在魏国,《吴子·图国》中有这样的记载:“吴起儒服,以兵机见魏文侯。文侯曰:‘寡人 不好军旅之事。’起曰:‘臣以见占隐,以往察来,主君何言与心违。令君四时使斩离皮革 ,掩以朱漆,画以丹青,烁以犀象,冬日衣之则不温,夏日衣之则不凉……不识主君安用此 也’”?魏文侯积极备战,杀兽剥皮,涂以红漆,彩绘动物图案,这中间相当一部分是用来 制作战争中的防护装备——甲盾的。可见,魏国甲盾也是以皮革为原料加工而成的。
目前出土的战国时期楚等强国的铠甲多数也是以皮革为主。如战国时期的湖北曾侯乙墓、江陵拍马山五号墓、藤店一号墓、天星观一号墓等等都有皮质铠甲的遗迹。�1�7②�1�7
可见,春秋战国时代的大国齐、魏、楚等国的铠甲均以皮质为主。《史记·六国年表》载: “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 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作为大国的齐、魏、秦,生产力发展水平大体相当( 甚至秦国还落后于他国),武器的优劣程度也应处在同一水平线上(甚至秦国还落后于他国) 。秦国铠甲的制造水平也超不过其它几国,其质地也应是以皮革为主。�1�7
第二,从云梦秦简�1�7③记载来看,其中大量有关“赀甲、赀盾”的记载则从反面向我们道出秦甲质地是皮革而不是金属。在云梦秦简的律文中,出现大量关于“赀”的规定,如:�1�7
《徭律》: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 一盾;过旬,赀一甲。�1�7
《效律》:衡石不正,十六两以上,赀官啬夫一甲;不盈十六两到八两,赀一盾。甬(桶)不 正,二升以上,赀一甲;不盈二升到一斤,赀一盾。�1�7
《秦律杂抄》:伤乘舆马,(决)革一寸,赀一盾;二寸,赀二盾;过二 寸,赀一甲。�1�7
课,卒岁六匹以下到一匹,赀一盾。�1�7
志马舍乘车马后,毋(勿)敢炊饬,犯令,赀一盾。已驰马不去车,赀一盾。�1�7
诸如此类“赀一甲”、“赀二甲”等记载多不胜数。这里的“赀”,《说文》解释为:“赀,小罚,以财自赎也”。即令犯罪者通过交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金钱来抵偿徭役或刑罚的。 有人曾就云梦秦简做过统计:有关“赀”的规定次数累计达144次之多,其中“赀盾”49次,“赀甲”87次,二者共计136次,“赀盾”并“赀甲”,单一的“赀盾”、“赀甲”的次 数占总次数的百分比分别为94.4%,33.3%,60%�1�7④。�1�7云梦秦简如此之多的有关秦甲盾的记载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作为卫体用的甲盾,其制作工艺并不是多么复杂,民间能 够制作,其数量是非常可观的。其二,从量刑上来看,赀数的多少与罪责的轻重成正比,罪责越轻,赀数越少,反之亦然。赀甲是对犯罪较重者的处罚,赀盾则是对犯罪较轻者的处罚 ,这说明甲的价值要高于盾的价值,从上引文中可以看出,一些甲的价值比两件盾的价值还要高。也就是说,甲的制作要比盾的制作稍微复杂一些。又《考工记》记载:“燕之无函也 ,非无函也,夫人而能为函也。”函即铠甲。意思为燕地没有制造铠甲的人,并不是说那里没有会制铠甲的人,而是人人都会制铠甲。燕国人人都能制造铠甲,秦国当也与此大体相同 。这说明甲的制作很平常,如果原料缺乏,制作工艺又很复杂,赀刑岂不难以实现,成为纸上谈兵的一句空话?况且,翻遍所有云梦秦简,凡是被处以赀罚武器的,除了“盾、甲”以 外,其它武器诸如戟、戈、矛、镞、剑等均无一被作为赀罚的目标,原因就在于,这些武器,除原料属金属,个人难以采取外(春秋战国时代,金属采矿业和冶炼业多属于国家专营), 其制作工艺水平也是相当复杂的,绝非一般单个人的能力所能为。这岂不从另一方面说明除戟、戈、矛、镞、剑等多为金属,而甲、盾则为非金属,绝大多数应为皮质。另外,秦始皇 统一天下之后,为了杜绝私人手中拥有武器危胁其统治,“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1�7⑤。既然已将天下铜兵器收缴殆尽,铸成十二铜人,那么私人铸造兵器是绝对禁止的(况且也无原料)。这时候,老百姓若犯了过失,被罚“赀 甲”,“赀甲”,惩罚岂不成了一句空话?从中也可以看出,秦甲绝非金属,而只能是以皮革为质地。�1�7
由上可见,秦甲的质地为皮质无疑,根本没有一点金属质地的影子。那么,具体到秦俑坑和 K9801陪葬坑中的铠甲,它所模拟的铠甲质地又是如何呢?�1�7
《秦始皇陵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1�7⑥认为:一般士兵、下级军吏和车右所穿的铠甲为皮质。而二类铠甲,“尤其是二型与三型甲,甲片小,有可能是用金属制造的”。�1�7
袁仲一先生进一步认为:高级军吏俑的两种甲衣和中级军吏俑的第二种甲衣(下缘平齐的彩色鱼鳞甲)(注:即报告中的二型与三型甲),甲片都较小,是在整片皮质甲衣上嵌缀甲片。 此甲片可能是铁的。而中级军吏俑的第一种甲衣“虽然也是在整片皮质护甲上嵌缀甲片,但甲片较大,且此种甲衣的形制比较原始。……因而推断此种甲衣的甲片应是皮革的。�1�7⑦�1�7
杨泓先生基本上赞同这一观点,同时,将金属甲的范围稍微扩大:“第一类出土数量很少,看来是当时军队中指挥人员使用的防护装备。很可能下面的整片甲衣是皮革制成的,上面嵌 缀的甲片有可能是金属制造的(注:此处的一类即报告中的二类)”。同时又指出,“其中的一型铠甲应是比较原始的形态,它与……原始的皮甲接近”,“应是代表秦*队早期使用 的铠甲的遗留”�1�7⑧。即秦俑中、高级军吏俑所着铠甲均为金属。�1�7上述这两种说法,都认为在整块皮革上嵌缀的甲片应是金属(袁先生将一类一型排除在外),甚或指明是铁。但从严 格意义上来讲,却并非真正的金属铠甲。�1�7
而王学理先生更是强调秦俑铁甲的范围:“秦俑甲札色赭,甲片又有大小两种,大者显系铁质;而将佐的甲衣则应是铁、革的结合物”�1�7⑨。�1�7
在秦始皇陵K9801陪葬坑中出土的石质甲中的札甲四型和鱼鳞甲,也被认为可能是仿铁甲制作而成的。�1�7[10]
综合这些观点,均认为秦代存在金属铁之类的铠甲,尤其是上述“在整块皮革上嵌缀的甲片 应是金属”的看法,笔者认为仍值得仔细推敲。�1�7
首先,上述的以整块皮革做铠甲的作法较为落后,正如杨泓先生文中指出的那样:“其中的一型铠甲应是比较原始的形态,它与……原始的皮甲接近”,“应是代表秦*队早期使用 的铠甲的遗留”。至于二型和三型,虽然比此型较为完整,做工更细,但仍是在整块皮革上嵌缀甲片,其仍是比较原始的一种。因而其做法应与原始做法同出一辙,应为同类——皮质 的铠甲。�1�7
其次,既然已承认以整块皮革为原料的做法是“比较原始的形态”,那么。它必定与原始的铠甲在防护性能上有所接近,也就是说,在实用性能上,两者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笨拙 性,身着此类铠甲,其灵活性和方便性大为减低。若再在此铠甲上缀以笨重的金属甲片,似显得不伦不类,在战场上的活动也受到极大*。因而,我们认为这些在皮质铠甲上嵌缀的 甲片仍为皮革。这样,既美观,又不失轻巧。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推测,这与当时的秦国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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