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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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04:24
小巨人企业是指业绩良好,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处于成长初期的小企业。
通过培育推动其快速健康成长,最终成为行业中或本区域的“小巨人”。
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5、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拓展资料
2021年1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启动*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创新水平,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同时,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省每批次不超过三个),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并对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实现十四五期间培育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
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标是引导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