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没有失业保险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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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24

您好!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供文件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单位和个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二)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鄂政发[2000]66号文件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的;
(四)没有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

(五)已经重新就业的;
(六)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的;
(七)与原单位协议保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关系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三次职业介绍服务的;
(二)重新就业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由上述规定可看出,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是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更具体的规定和咨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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