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1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20
根据你的提问来看,你应该是想问“农民工被拖欠了一万元左右的工资该如何向人民*起诉”,这个问题并不是在《民法典》之后才得到解决的。
农民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按劳务关系处理,按劳务合同的关系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题目中所谓“民法典的十大亮点”应该是指第八百零七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从学理上,这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一种新型的“优先权”,也有观点认为属于留置权或法定抵押权,总之,该条规定仅对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导致的工资拖欠有实践上的意义,并不直接关联到承包人内部关系的解决。
关于承包人内部关系的解决,需要具体分析,有些农民工与企业之间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劳务关系,他们通过“包工头”进行工作,因此一般是劳务关系,或有些比较规范的通过劳务公司构成实质上的劳动关系,建议需要维权的农民工先厘清自己和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对症下药”,如果是劳务关系的,那么直接按照劳务合同处理,以合同纠纷向人民*提起诉讼即可,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可能要先进行先置性的劳动仲裁,然后才能到人民*起诉进行劳动争议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21
民法典不是刚刚出来的法律法规,而是很多法律法规的集合成为民法典,当然少量的。变更修改正好在同时加入了,没法填而已,所以拖欠农民工资。不管多少钱都是一律对待的,你可以去上诉快意行走。想过的证据,然后双手,其他都一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21
民法典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首先去正式讨要,让单位写出欠条,在多长时间归还,如不执行,超过万元可去*起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