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31
请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本人应持身份证向承办银行提取网点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登记挂失。挂失成功后,职工可办理补办新卡手续,并按照银行有关规定支付补卡手续费。补办新卡需持本人身份证、签字确认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新的住房公积金卡(帐号保持不变、但系统需做补卡标记)
具体流程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发生遗失,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的挂失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挂失申请,确认并告知职工挂失时的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冻结其帐户。职工以口头、函电方式先行申请挂失的,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的该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帐户予以撤销。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挂失后,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本地报纸上登载挂失作废声明。见报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登报手续费凭证(留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领新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设置的帐户应开具《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通知》,交职工本人送达所在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31
需要先填写一份《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卡)业务申请表》(可网上下载,也可到中心领取)经单位盖章核实后,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公积金储存卡、《业务申请表》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挂失、补发公积金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1:3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咨询律师为您服务
提问我的公积金联名卡丢了 手机号也不是之前的了 现在工作也换了 那预约提取怎么办?
回答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