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6:34
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深国房[2007]254号),境外个人在我市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的条件为:境外个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并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类),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居民不受该通知*。不过可以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