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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播剧《阳光下的法庭》,以尘封十七年之久的张大年冤案得以平反而落幕。随着最高巡回法庭法官法槌落下,张大年被宣告无罪的同时获得当庭释放。正义得以伸张,但悲剧已然发生,作为法律人心情自然无比沉重。如何避免冤假错案,是从事刑事审判的人员必须时刻思考的课题。张大年冤案的酿成,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十七年前,张大年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拉载放学回家的女学生许敏。许敏下车离开后,张大年发现许敏的钱包落在出租车后座上。好心的张大年拿起钱包向许敏离去的方向追上去。在一片小树林边,张大年发现了倒在雨水中昏迷不醒的许敏。许敏在回家途中遭遇王大利的袭击,王大利意图强奸许敏时,张大年出现,王大利逃离现场。张大年对许敏施救,许敏醒来后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张大年。然而,张大年却因被指控犯强奸、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后来,随着疑似真凶王大利的出现,张大年得以昭雪。冤案的纠正,让与本案相关的司法人员深感内疚,业务精通、生性自负的宁致远低下高傲的头向鹿鸣道歉,急火攻心,心脏病发作住院治疗。老院长普正南深感“一世英名毁于一案”,为自己退休前办理的最后一案而深深自责。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纠正了多起冤错案件。张大年冤案的产生,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如果做到以庭审为中心,张大年的悲剧也许能够避免。如果坚持严格的证明标准,张大年的悲剧也许能够避免。如果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张大年的悲剧也许能够避免。
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我们需要紧绷一根弦,把好案件质量关,追求“天下无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