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4: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4: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机动车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需要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如果交通信号灯与交警指挥不一致,则以交警指挥为准。在直行绿灯、左转红灯的情况下,左转属于停止信号。如果没有交警指挥允许左转,则左转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违规处罚为记6分,罚款20-200元。
如果行驶在直行道上遇到直行绿灯、左转红灯的情况进行左转,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规处罚为记3分,罚款20-200元;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如果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规定通行,包括驶入导向车道、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