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处理一方债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5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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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20:06

在夫妻离婚时,若其中一方的借款需独自承担,但若债权人能证实此款系用于家庭共处、共同事业或出于夫妻共识,则视作夫妻共有债务,离婚时需以共有财产偿付,如有不足,夫妻双方需协商债务分配,协商无果则由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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