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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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8分钟前
在上海市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到律师费用承担问题时,我们应以如下原则为指导:首先,通常情况下,各方应自负其责,自行承担聘请律师所需的费用;其次,若出现特殊情况,如劳动者胜诉,则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一定数额的律师费,然而,这部分费用通常设有上限,且需根据案件复杂性及劳动者诉求获支持比例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再者,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关于律师费承担事宜,则应依约执行;最后,在某些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若工会法律援助或法律援助介入,律师费用可能由相关机构承担。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