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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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包括多个行政处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全职能区县局。全市机构层级明确,从市到区县形成完整的税务管理体系。市局内设行政处室15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2个。各区县局设置则根据行政区划分布,确保税收管理的高效与精准。

在内设机构中,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组织与协调,法规处则负责税收的制定与执行监督,货物和劳务税处与所得税处分别针对不同税种的征收管理进行专业化运作,收入规划核算处负责税收计划与统计核算,纳税服务处提供纳税人的服务与咨询,征收管理处协调征税过程中的管理,财务管理处管理财务与审计工作,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与监督,教育处则负责教育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监察室监督纪律与行政监察工作,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专门针对大型企业与国际税务进行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

市局直属机构主要有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负责税收检查与违法案件的查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专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与服务,而直属税务分局则负责所辖纳税户的日常税收管理与服务。这些直属机构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为税收管理提供专业支持。

事业单位方面,信息中心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支持,机关服务中心则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这些机构通过专业化的职能划分,确保税收管理的高效与精准。

按照行政区划,全市共设置10个区县局,包括长沙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长沙县国家税务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等,这些区县局确保税收管理覆盖至全市各地,实现税收征管的全面与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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