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7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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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7 21:05
广州实施“开四停四”,具体规定如下:
车辆在管控区域内的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4天,超过这个需要等待4天以上才能再次进入。
该措施分为行驶周期和停驶周期,计算方式以自然日为准,不论是否为工作日或节假日。
当车辆进入管控区域行驶时,即开始计算行驶周期,最多只能连续行驶4天,可以连续、间断或单独行驶,但总时间不得超过4天。
行驶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周期,即接下来的4天内不允许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以合法地停在区域内或驶出区域。
在停驶周期内如果车辆在管控区域内行驶,会被视为违规,需要在之后的4天内不进入管控区域,停驶周期才能结束。
停驶周期结束后,可以重新进入管控区域进行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北边界的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尖彭路、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的,为市民提供了绕行的便利。